星期一 2nd 三月 2009
by 川叶今天上课,又一边听老师略偏自由主义的论述,一边用手机记下了以下的个人思考。本人才疏学浅,自圆其说,自娱自乐,如有不足和谬误,还请指出。
论马克思主义的自由观的实质和其现代性意义
在马克思看来,法律并不是防碍自由的。法律只能限制自由实现的手段,却不能限制自由的目的。因为法律不追究动机,只追究行为。法律不能确保目的的实施,而只是一种游戏规则。但自由本身是一种对目的的渴望。(现实中合法不合理的多了,然而用道德或者什么荣辱观代替法律的完善,本质上是一种推卸责任的做法,是对法律的控制性本身的一种悲观绝望,是极端不符合法治精神的。法律之所以为法律,就是因为法律代表的不是正义,而是平等。这也是为什么法律一直在完善,而不是一成不变的原因)
而自由又就是一个自适应的混沌系统。它本身就俱备了一种品质和内在的约束,就是确保自身自由的实现,必然要求预防导致失去自由的行为。自由只限制一种目的,就是失去自由。追求自由的目的和追求法律的秩序(方法),就这样统一了起来。
当自由成为普遍权利而不是特权时,就不必以一种自由去侵犯另一种自由。(那么,毁灭人类是自由要求的吗?不是的,是以自由的名义,行扼杀自由之实。因为你一旦以你的行为剥夺了别人生存的自由,从唯物的角度来看,自由就不能真正的实施,你的行为就不是自由的要求。)
马克思恩格斯其实从来没有表达过自由的阶级性。马克思主义的自由观恰恰是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上,从物质的角度论述了自由的自然合理性,是一种普遍的平衡。和古典德系哲学形而上的自由有很大区别。和自由主义把一切约束看作自由的大敌,无视自由内在的限制的做法,也有很大差别。马克思看来,约束不是问题,问题是哪些人受到了约束。
咋看起来,马克思的自由观,似乎实质上是一种平等观。其实不是的,自由本身并不能确保平等的实现。当法律与自由在客观上没有对立起来这一点得到承认后,确保平等的是法律而不是自由,而且自由既然不反对法律,自然也不会反对法律确保的平等。这和自由内在的约束性也正好统一起来。
众所周知,马克思的理想社会并不是建立在“自由”的基础上的,而恰恰是自由的对立面“控制”。这个矛盾又该如何解决呢?苏派的共产主义者的解释,已经违背了马克思对自由的解释,他们的解释是“自由具有阶级性”。然而马克思的自由观更接近一种普世价值的表述,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本身也是承认自由是一种普遍现象而非特殊现象。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前面已经提到过,自由如果是特权,那自由就不能称其为自由,哪怕是一种阶级特权。那么阶级社会中约束自由的因素何在?并不是剥夺自由,是约束自由。那么可不可以说,生产资料的[实际]掌握权,才是约束自由的关键,而非自由理所当然地应该被约束?而由于法律的存在,也决定了阶级社会里,即使是生产资料的掌握也非理所当然的掌握,当权阶级也可能合法地失去它(因为法律并不保证目的的实施)。这是否就保护了普遍的自由在阶级社会里也是不可被消灭的呢?
所以我们看到,马克思的自由观,是一种能够前后印证的,基于唯物主义的自由观,同时也是马克思的辩证法的关键。在马克思眼里,没有一成不变的自由,自由是诸多因素制约的结果,但这并不改变自由的本质,我姑且概括为“自由不否认自由本身”,也就是说,唯物主义的自由是现实的自由,不是一种虚伪的自由。我们甚至可以说,如果要在马克思眼里那个物质本源的,精神能动的,运动变化,辩证平衡的世界观里寻找一个“运动”的“第一推力”的话,很可能就是“自由”。这种自由和自由意志有区别,因为这种自由存在的意义和基础是物质,而且就是它影响了社会不断向前发展,而不是停滞。“自由”是“运动”的精神化概括。
唯物主义只能解决世界本源的物质性,却不能解决世界普遍存在的运动性。于是马克思引入了辩证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也就是“推力”的问题。而马克思主要着眼于人类社会领域,看到了“自由”这种理所当然的因素。然而马克思也有其局限性,他不能将这种抽象的、精神领域的概念通过唯物的体系贯穿起来,导致了马克思主义越发展,“自由”的价值就涉及得越少,进而产生了“自由是有阶级性的”这种根本不符合马克思最初的直觉的演变。
“自由”的物质性应该如何解决呢?我认为“目的论”就是关键。如果说同化和异化是物质世界的普遍现象,那么自由的目的就确保了,同化和异化互不偏重一方,保持世界的多元化运行的实现。它就像是对“第一推力”的精神表述。马克思的世界观是多元的,辩证的,这和唯物主义并不冲突。即使世界的本源只有一个,那就是物质,这只是本源的问题,但只有一个多元的世界才是辩证的世界。就这样,以唯物的世界观,运用辩证的方法论,使得马克思主义在一个传统哲学在工业时代表现出越来越多的局限性的时候,为我们在思想界找到了一条实用主义的、中庸的认识路线。
这也使得马克思主义在革命时期高举“自由”大旗的方法论有很好的理论支持。可惜的是,在革命者掌权以后,却选择性忽视了自身制度,甚至法制的客观不完美性,从而竟然发展到否认自由到抛弃自由核心价值的极端错误的做法。不承认自由的客观必然性,就不可能推动法律的完善,没有法律的完善,就没有社会的客观稳定,没有社会的客观稳定,革命后的当权者又怎能获得理应的权力,社会的结构优化又如何实现?
从这个意义上讲,马克思主义是否可以称为哲学的现代性的过渡呢?它给面对工业文明带来的,远远超过古代的,十分物质化,又具有最大精神想象空间的变化速度的人类社会,以乐观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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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马克思主义是一种智慧,而不是一种权威。欢迎讨论。

纠正一个地方:
马克思从来没有表示过对进化论的任何形式的支持,所谓“马克思给达尔文写的信”是苏联老毛子捏造的。而且马克思的理论并不太进化论,这也是苏联人附会的。
马克思的最大价值在对资本主义的系统性经济危机的探讨上,而哲学仅仅是一些感想之类的日记、笔记什么的,后人给他总结出来的。即便是这些总结出来的哲学,也比同时代的东西逊色多了。19 世纪的哲学高峰太多了吧。
马克思确实对暴力革命没什推崇。而老毛在天朝搞得多次革命,有一种说法认为,老毛总觉的人民具有奴性,轻易的就妥协了,所以发动多次国内革命(包括破坏文物),希望改变人民的这个问题。结果是他成功了,天朝人民已经成了亚洲最藐视制度、权威、鬼神、人伦、道义的新新人类了。这个说法的可信度固然不高,但是事实确实如此。
@zx.longinus:
作为律师家庭出身的马克思来说,我倒不认为他会对“暴力革命”有什么推崇(未查证)。马克思对社会进化模式的信任来源于对进化论的认同,他甚至是看起来是一个自由主义者,相信旧的社会体系已经过时了。他坚信工业社会的新阶级代表了新力量,这种力量是一种进化上的优势,必然能给他们带来幸福生活的权利和能力。列宁对马克思主义的认同,却着眼于其论述的结论,那就是工人阶级的明天必然会更好而且成为主流,于是他相信即使是通过诉诸非理性的暴力革命也是有理的,甚至是历史的必然,革命者不过是响应了历史的号召。中国的共产主义者看到这种革命在俄国是如此有效,必然以更少的怀疑和更多的崇拜,甚至用它来弥补宗教的缺失造成的空虚感,来把它当作一种煽动性的有力宣传工具,树立精神权威。
马克思主义从一种反权威的思想发展到一种行动主义的“精神保险”,再发展到一种想当然的精神权威,已经完全违背了马克思自己的座右铭“怀疑一切”。我觉得以神学的方法研究马克思思想的世代演变,应该能更深刻地认识马克思带来的历史影响。就马克思自己对各种理论的杂糅来说,他是个多神论者,但后世把他的哲学方法当作了唯一的神。
马克思主义可以说是在工业文明的冲击下,古典哲学无法满足社会精神需求的时期,一个人和一帮行动主义者的现代性尝试。人类在物质与精神两个层面上,都越走越远,这就是现代人类自身隐藏的裂痕。马克思通过方法论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还真有些儒家的味道,处处弥漫着中庸的气息。这也是为什么东方文明似乎对马克思更感兴趣的原因吧。
@zx.longinus:
你的自由观固然承认了人类心智的不完美,就无法实现真正的公平和自由,这一点和马克思的初衷应该是吻合的。但你的方法论却建立在科学主义的基础上,想通过技术的手段达到一劳永逸的社会主义机器,这和马克思完全是不同的。马克思主义具有很强的人民性,提倡的是人民教化(人民报刊理论就是其中的一种),他还是希望通过文化(教化)的手段,来让社会的冲突越来越理性化,然后在动态平衡中向共产主义进化的。
基本上马克思的东西并无新意,但他一直尝试的是把他那个时代最前卫的东西(比如进化论啊,宇宙观的革命啊)之类的科学证实的经验和唯物主义以及辩证法有效的结合起来。不是没有系统,而是马克思主义是一种哲学中庸路线,他好像不在乎自圆其说了没有,而在乎够不够潮流(所谓具有革命性嘛)。所以我觉得马克思主义的真正价值,还是在对哲学的现代性的探索上。说得俗一点,就是为什么Party希望称之为最“科学的哲学”。
@zx.longinus:
马列这个词太有问题了。不过这个词作为一个政治术语的话也没啥大问题。政治正确不需要用在纯理论讨论上。
其实我的说法是一种取巧中庸的说法。只想说明一个问题:自由本来就是一种无法消灭的客观现象。这个结论应该是和马克思的世界观吻合的。自由是可以为变革力量所利用的理念,于是具有的政治意味。但是代表既得利益的阶层如果以反对自由来阻碍变革的话,在技术上是行不通的,在理论上也是说不通的。所以咋看起来,自由派觉得很委屈。
咱们这个导读课的老师看样子是个自由派,只说自由是天赋人权(这显然不是马克思的体系),不谈自由在马克思眼里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所以我就这么自圆其说地写了一篇。由于对马克思的理解也不是那么全面,不知对不对。
马列这个词本身就有问题。
>因为法律不追究动机,只追究行为
这个问题实际上是值得商讨的,如果某些行为超出了人类社会的结构所能承受的,比如核恐怖袭击,追究行为是不是显得有点太迟了。
不过反过来,如果追求动机,以现在的技术条件是不可能的。
>现实中合法不合理的多了,然而用道德或者什么荣辱观代替法律的完善,本质上是一种推卸责任的做法
中国缺乏强力宗教控制,才会闹出什么融入观这种莫名其妙的东西。宗教虽然很多地方不好,不过对普通民众树立基本道德还是有很大帮助的。
苏共采取的模式实际上是在多方原因的相互作用下造成的,国际社会的不友好,内部的反对势力,党内的不同观念。实际,列宁晚年已经发现了问题,只是斯大林接着二战的当口疯狂的扩大权利和个人崇拜,造成了苏联模式的最终样子。
怎么样,我的自由观很马列吧……
马列本来就没有成体系的哲学,所以说“第一推动”是自由还是值得探讨的。
还是觉得自由如果不细化到具体权利,是没法做深入讨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