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性成佛与了解自己

十二月 24th, 2009 § 2 comments § permalink

(第一次正面地讨论宗教)

人神之辩

据说,在希腊德尔菲的阿波罗神庙中,刻着这样一句话:“认识你自己”(Γνώθι σεαυτόν, Know thyself)。这句话虽然看起来和禅宗佛教所讲的“见性成佛”(“识自本心,见自本性”,就可以成佛。)字面上看起来非常接近,但是说的却是几乎相反的意思。西方所谓“认识你自己”,其实是要你认识到作为一个凡人和诸神(到了基督教时代自然就是唯一神了)的差距,认识到人自身的局限。而佛家所言“见性成佛”,则直接肯定了人人皆有佛性,人和佛在本性上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宗教是我所难以理解的东西,就像到现在为止音乐还依然让我难以理解一样。我可以大致明白各种宗教所讲的教义,作为一个没有特定宗教信仰的人,我可以没有顾忌地和很多和我一样的无宗教信仰的人士聊聊各种宗教在我们心中的褒贬。我也会对宗教的意象或者故事感兴趣,见到庙宇我会进去参观叩拜,见了修行者我会有所崇敬……但是,就像欣赏音乐一样,我可以感受到它的力量,它的优美,它的神秘,它继承自远古的人类情感——但是我无法将音乐分析个所以然,我也无法用我所了解的常识和理论来给宗教的存在一个自圆其说的说法。

神秘体验

很难说人类的初始意识中到底是有神还是无神。在我以前的理解里,有神似乎比较当然,而无神则要更难理解。从我记事起,我的记忆中就是有神的。到后来,在接触到更多的事实和书籍后,我渐渐接受了无神的观念。人类从有神的当然合理,到近现代无神论的兴起,似乎也在说明从有神到无神是一种思想趋势。但是谁又能说在有神论之前有没有一个原始无神论的阶段呢?反正我不能想象能说会唱的原始居民心中竟然没有神的存在。

儿时我最怕黑暗,晚上来了,走在路上,待在屋里,黑洞洞的一切都在教我喊“我怕”。妈妈说:“你怕啥子?”,爸爸说:“男孩子不要怕!”。我究竟在怕什么呢?我怕鬼,认识鬼这个概念,也许是从小时候听妈妈讲狼外婆的故事中悟出来的,理解到世界上有一种和人相通却又不相同的存在,它们可能害人;也许是从电视里的《西游记》里悟出来的,你看那白骨精,能够用人骨建造自己的巢穴,还一样富丽堂皇。妈妈说:“世界上没有鬼。”,爸爸说:“鬼专门害胆小的人。”

我怕鬼,那时候我还不知道神和鬼有多大不同,大约好的鬼就是神吧。我想,那个哭着闹着要开灯睡觉的阶段,或者老是蒙头睡觉的阶段,我一定是有宗教里所说的“神秘体验”了。但是我体验到的不是神的光辉,而是鬼的邪性。

那时候的我想不明白一件事情,我不确定自己眼睛看到的是不是真实存在的,或者说真实的存在我究竟能不能用眼睛看到。对于耳听也是一样的困惑。现在想起来,我都有些暗暗吃惊,那时候才几岁啊,我竟然在思索这么纠结的哲学问题。不过缘由可不是那么深刻,我想的只是:我眼前的家具,它到底是家具呢,还是像白骨精一样用人骨堆起来的幻影?当我睁开眼睛看它的时候,它是家具,当我闭上眼睛的时候,我又怎么可以确定它还是家具,而不会变成邪恶的东西?当屋里的灯熄灭,一片漆黑的时候,我的神啊,我怎么知道这满屋的物品,不会露出它们也许是本来的面目,不会成为一堆堆人骨或者其它什么可怕的东西?

现在想来,我小时候或许是因为微弱的缺铁性贫血,经常感到头有点缺氧。在这种微微的恍惚状态中,我可能就怀疑起这个世界的真实性来。许多年后,当我读到《庄子》的梦蝶之辩,读到王羲之《兰亭集序》末尾的时空交织之感,我就回忆起儿时那一段时期里的那种飘飘然的体验。再后来,我读到《时间简史》,认识到比四维宇宙更高维度的概念,了解到平行宇宙在理论上的可能性,那种体验又飘飘然而来:我们这个四维宇宙里的每一个无序的存在,在另一个四维宇宙里,或者更高维度的宇宙里,或许有着重大的意义;而我们作为这个四维宇宙里最有序的存在,在另一个维度中,或许只是没有什么信息含量的噪声(noise)。

世间有些“体验”,也就是许多人都有的共通的感觉经历,的确具有普遍性。我们就像开头说的“认识你自己”和“见性成佛”的关系一样,我们的宗教也好,科学也好,见解各不相同,方法也各有一套,但都有同样的目标,就是解释我们这些共同的“体验”。在阅读《神的历史》一书的时候,作者屡屡提及“宗教体验”这一概念,我当时在想,我好像没有什么此类体验,但是后来我发现我其实是有的(上文中的“所见非真实”的体验)。

佛曰有缘

直到这学期,我才能够有契机好好地梳理一下我对宗教的一点体悟。其原因也是比较戏剧性的,本来要去蹭另外一门选修课,却不慎走错了地方,来到了《中国禅宗思想史》的课堂上。说实话,本来对此没什么兴趣的,但我当时立刻想到了佛教常说的“缘分”,既然和这个课有点缘,那就随缘吧。

其实禅宗最不能算作宗教了,勉强可以说它是佛教的一个宗派。但是禅宗探讨的不是神,而是人的心性,或者说人的心性中的神性,即人的心性中最完美的那种潜质。按照老师的说法,禅宗本质上是无神的(既然无神也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宗教了),其实是用佛教建立的世界设定来进行庄老思想的演绎。庄老的那一套东西,可以脱离了中国传统意义上的世界认识,而把西来的佛教对世界的解构元素进行依然有效的解释,难怪有一种说法说,在中国古代的思想中,只有老子和庄子的那一套东西,可以和古希腊的哲学家们并列,被称作“古代哲学”。一个“缘”字,肯定了因果关系的必然,以及宇宙的有序,和庄老的“道”正好呼应。

佛说,实相非相,是名实相。我们见到的听到的,只是一种“存在”的表现形式,并不代表“存在”本身,它不过是一种“存在”在我们认识上的投影而已。比如一个苹果,我们叫它苹果,并不是说我们看到的就是苹果——你看到的不是苹果,只是苹果的幻相。你即使把它吃下去,你吃的也不是苹果本身,而不过是尝到了它的味道,感觉到了它的口感,你的身体与它的发生了化学和生物的反应……总之,你离认识到苹果真实的存在于你面前,还差得太远太远。

佛说,识得本心便能成佛。我们认识世界的方式,无不受我们自身的模式所局限。太阳的光谱远比我们眼睛所能感受的范围多,我们的耳朵只能识别声波很窄的一个频带,我们的大脑的思维模式无不受我们从小形成的语言和文化的局限……然而所谓本心,也就是人类与生俱来的认识能力,不也是宇宙规律的一部分吗?无论是科学家,还是文人,都在试图回答一个问题:人类存在的价值是什么——或者说人类究竟有没有一个使命、宿命或者可以预见的命运?在佛看来是有的,而且这个佛不是高高在上的神,而是寓于我们每个人心中的原始的“本心”,只是,或许我们已经把它遗忘了好久。如果宇宙是一种递归,终极真理是一种可以自解释的东西,那么见性成佛则可以理解为,人类心智对于人类心智自身的解释方法。佛教很乐观,认为这是可以的。

不过任何一种宗教都逃离不了世俗化的命运,即使是最不像宗教的禅宗也是如此。禅宗因为其特有的中国特色而深受历代的士大夫的偏爱,难免又因此而卷入读书人和政客的宗派门第之争,甚至在很多情况下变得面目可憎俗不可耐。

理想主义

一种宗教思想的原始创想者都是伟大的理想主义者。这些理想主义者,他们坚信世界上存在终极的、绝对的真理,世界在理论上是可以达到完美和谐的。他们可以用自己的心智来解释自己,解释世界,启迪他人。无论是“认识你自己”还是“见性成佛”,足以可见人类这种生物在自省这一方面的觉悟能力。虽然这种理想主义到后来未必修成正果,反而成为祸端,无论是基督教的政治化势力还是佛教的政治化势力,它们在人类史上可以说都有永远也抹不去的污迹。但是我无法想象如果没有它们,人类现在可以是个什么样子。

人类这种生物和其它生物的最大区别,马克思说是自觉的劳动,但是它并没有解释这种自觉从何而来。我想,人类的特质,其本质就是一种理想主义的性格。没有一种动物像人那样对“真理”那么较真,像人那样对数学、逻辑和精确如此着迷,没有一种动物像人那样热衷于预言未来。

或许我还是会像往常一样做一个无神论者,没有固定的、坚定的宗教信仰。在我的意识里,无神论者需要最强大的内心,因为有神是不需要证明的,而无神则是随时需要接受挑战的。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否相信人这种生物,值得在这个宇宙中继续存在下去。答案在哪里?或许可以通过持续的自省得来。

在昨天,我国的某位在惯常的P坐标上看来颇受争议的人物在北京受审,当时我正好在看《基督的最后诱惑》。这个故事出自1950年代的希腊作家之手,将耶稣和犹大的关系作了更为凡人化的处理,把耶稣描述成一个同样受到各种凡人的基本诱惑、对痛苦有着基本的恐惧、也会后悔也会背叛、充满争议的形象;同时又把犹大描述成一个横眉冷对千夫指的,耶稣的知心朋友,愿意了却耶稣的心愿背千古骂名。令人惊奇的是,1980年代出土的基督教旁门死海古卷《犹大福音》的记载和这位作家的见解如出一辙。作为一个真实存在的历史人物,耶稣也是凡人,我对这个故事感到非常认同。基督的伟大,不在于他的超凡脱俗,而在于他愿意在凡俗中缔造理想主义的天国。他也许是个坏人,比一些人要坏,他也许不是最完美的人,但是他值得敬仰,他比你更懂得自省,更了解痛苦本身。

自省的力量

佛说,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在这个物质的年代,科学昌明的时代,理想主义被最大限度地压缩,特别是在今天的中国。但是这又能代表什么呢?我们可以说,相比我们的父辈,我们的生活更美好了,这不假。但是我们同时也要看到,这是有代价的,社会的高水平运行必然是运行成本的提高,我们比父辈要累得多。现代人比古人物质生活好,但是我们也要比古人累得多。再过几百年,说不定马克思预言的“共产主义”社会就要到来,为了追求物质产出的最大化,人类成为社会的一个生产单位,劳动是唯一“需要”,因为你必须马不停蹄地维持这个高度发达的社会的运转。但是这对于你作为一个人的快乐又有多少意义呢?你首先是一个人,是故“色即是空”。然而你作为一个人,其理想又必然是和人类的一切有关的东西,你逃不了物化的思考,你没有可以脱离人类身份而存在的精神(也就是绝对的神性),你逃不了色,是故“空即是色”。

围着篝火跳舞的原始人幸福吗?他们比我们幸福,至少不用担心卖不起房,不用从远方赶来开一个哥本哈根会议。但是这又有什么意义呢?原始人从围着篝火跳舞的那一刻起,他们感到了快乐,感到了幸福,却永远被一种不安全感笼罩着。他们会怀疑头顶满天的星斗真实的身份是什么,他们会怀疑人类为何有比其它动物更复杂的智慧,他们会怀疑神到底存不存在……亦如我们时不时怀疑人生的意义一样。然后不可避免地走上寻求真实、建构理想之真实的道路,直到有一天现实让理想破败不堪,然后在载着人类拓荒者的太空船的轰鸣声中,宣布地球为理想主义之墓地,再带着理想主义的种子流浪太空。

再过了许多年,人们应该还会继续追问那个问题“认识你自己”“见性成佛”。或许永远没有答案,或许问题本身就是最好的答案。自省本身远比答案重要,自省就意味着安全感。

于平安夜。

马克思你表激动·第二话

三月 2nd, 2009 § 6 comments § permalink

今天上课,又一边听老师略偏自由主义的论述,一边用手机记下了以下的个人思考。本人才疏学浅,自圆其说,自娱自乐,如有不足和谬误,还请指出。

论马克思主义的自由观的实质和其现代性意义

在马克思看来,法律并不是防碍自由的。法律只能限制自由实现的手段,却不能限制自由的目的。因为法律不追究动机,只追究行为。法律不能确保目的的实施,而只是一种游戏规则。但自由本身是一种对目的的渴望。(现实中合法不合理的多了,然而用道德或者什么荣辱观代替法律的完善,本质上是一种推卸责任的做法,是对法律的控制性本身的一种悲观绝望,是极端不符合法治精神的。法律之所以为法律,就是因为法律代表的不是正义,而是平等。这也是为什么法律一直在完善,而不是一成不变的原因)

而自由又就是一个自适应的混沌系统。它本身就俱备了一种品质和内在的约束,就是确保自身自由的实现,必然要求预防导致失去自由的行为。自由只限制一种目的,就是失去自由。追求自由的目的和追求法律的秩序(方法),就这样统一了起来。

当自由成为普遍权利而不是特权时,就不必以一种自由去侵犯另一种自由。(那么,毁灭人类是自由要求的吗?不是的,是以自由的名义,行扼杀自由之实。因为你一旦以你的行为剥夺了别人生存的自由,从唯物的角度来看,自由就不能真正的实施,你的行为就不是自由的要求。)

马克思恩格斯其实从来没有表达过自由的阶级性。马克思主义的自由观恰恰是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上,从物质的角度论述了自由的自然合理性,是一种普遍的平衡。和古典德系哲学形而上的自由有很大区别。和自由主义把一切约束看作自由的大敌,无视自由内在的限制的做法,也有很大差别。马克思看来,约束不是问题,问题是哪些人受到了约束

咋看起来,马克思的自由观,似乎实质上是一种平等观。其实不是的,自由本身并不能确保平等的实现。当法律与自由在客观上没有对立起来这一点得到承认后,确保平等的是法律而不是自由,而且自由既然不反对法律,自然也不会反对法律确保的平等。这和自由内在的约束性也正好统一起来。

众所周知,马克思的理想社会并不是建立在“自由”的基础上的,而恰恰是自由的对立面“控制”。这个矛盾又该如何解决呢?苏派的共产主义者的解释,已经违背了马克思对自由的解释,他们的解释是“自由具有阶级性”。然而马克思的自由观更接近一种普世价值的表述,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本身也是承认自由是一种普遍现象而非特殊现象。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前面已经提到过,自由如果是特权,那自由就不能称其为自由,哪怕是一种阶级特权。那么阶级社会中约束自由的因素何在?并不是剥夺自由,是约束自由。那么可不可以说,生产资料的[实际]掌握权,才是约束自由的关键,而非自由理所当然地应该被约束?而由于法律的存在,也决定了阶级社会里,即使是生产资料的掌握也非理所当然的掌握,当权阶级也可能合法地失去它(因为法律并不保证目的的实施)。这是否就保护了普遍的自由在阶级社会里也是不可被消灭的呢?

所以我们看到,马克思的自由观,是一种能够前后印证的,基于唯物主义的自由观,同时也是马克思的辩证法的关键。在马克思眼里,没有一成不变的自由,自由是诸多因素制约的结果,但这并不改变自由的本质,我姑且概括为“自由不否认自由本身”,也就是说,唯物主义的自由是现实的自由,不是一种虚伪的自由。我们甚至可以说,如果要在马克思眼里那个物质本源的,精神能动的,运动变化,辩证平衡的世界观里寻找一个“运动”的“第一推力”的话,很可能就是“自由”。这种自由和自由意志有区别,因为这种自由存在的意义和基础是物质,而且就是它影响了社会不断向前发展,而不是停滞。“自由”是“运动”的精神化概括。

唯物主义只能解决世界本源的物质性,却不能解决世界普遍存在的运动性。于是马克思引入了辩证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也就是“推力”的问题。而马克思主要着眼于人类社会领域,看到了“自由”这种理所当然的因素。然而马克思也有其局限性,他不能将这种抽象的、精神领域的概念通过唯物的体系贯穿起来,导致了马克思主义越发展,“自由”的价值就涉及得越少,进而产生了“自由是有阶级性的”这种根本不符合马克思最初的直觉的演变

“自由”的物质性应该如何解决呢?我认为“目的论”就是关键。如果说同化和异化是物质世界的普遍现象,那么自由的目的就确保了,同化和异化互不偏重一方,保持世界的多元化运行的实现。它就像是对“第一推力”的精神表述。马克思的世界观是多元的,辩证的,这和唯物主义并不冲突。即使世界的本源只有一个,那就是物质,这只是本源的问题,但只有一个多元的世界才是辩证的世界。就这样,以唯物的世界观,运用辩证的方法论,使得马克思主义在一个传统哲学在工业时代表现出越来越多的局限性的时候,为我们在思想界找到了一条实用主义的、中庸的认识路线。

这也使得马克思主义在革命时期高举“自由”大旗的方法论有很好的理论支持。可惜的是,在革命者掌权以后,却选择性忽视了自身制度,甚至法制的客观不完美性,从而竟然发展到否认自由到抛弃自由核心价值的极端错误的做法。不承认自由的客观必然性,就不可能推动法律的完善,没有法律的完善,就没有社会的客观稳定,没有社会的客观稳定,革命后的当权者又怎能获得理应的权力,社会的结构优化又如何实现

从这个意义上讲,马克思主义是否可以称为哲学的现代性的过渡呢?它给面对工业文明带来的,远远超过古代的,十分物质化,又具有最大精神想象空间的变化速度的人类社会,以乐观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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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马克思主义是一种智慧,而不是一种权威。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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